介紹 |
台南地方法院之式樣具有巴洛克風格,應用了甚多從巴洛克以來西方常見之造型語彙;在空間組織上則非對稱處理,有兩個入口,面寬甚大,有市雜之風主入口位於北面東側,門廊為古典山牆形式,由八根柱子構成,其處理方式是由兩側各有三根形成一組立於一個基座上,角柱為方桂,柱間之距甚小,中央則為獨立柱,各自立於基座上。 柱子略帶有矯飾風格,變形介乎愛奧尼克柱式與複合柱式間之柱,四角渦卷之間,除了傳統之蛋鏢飾(eggs and arts)外,尚有垂帶(festoon)串聯,然其托板(abacus )卻不似一般愛奧尼克柱式之方形而是像複合柱式之內凹四角形,而渦卷之下柱身之上卻無複合柱式之主要特徵之良召葉飾。柱身不管是方柱或圓柱均採用有比柱身本體更大之方體與柱身相間形成之凸緣柱體,基座則於角落為長方形,中央為方形。 山牆部份,楣樑與額枋並沒有分野,形成一體,只有在角落部份略為突起。山牆之主體部份並無裝飾,但開一眉形開口,由二短柱分成三部份。穿過門廊則為正門,門框亦為西方古典形式,有繁複的裝飾紋樣,並且有一代表日本皇家的勳章飾,正上方則為一平拱拱心石,門廊之天花有藻井處理,大門之內則為此建築最華麗的大廳空間。 門廳內中心部份有十二根柱子,每三根為一組立於一基座之上,柱頭為標準之複合柱式,上承蓋盤。柱身分上下兩段,上段為凹槽,下段為勳章飾。蓋盤之上為一鏤空藻井式圓頂,以類似拜占庭建築之弧三角接於蓋盤之上,弧三角部份亦有華麗之裝飾。除了中心部份之十二根柱子外,大廳與其他空間相接之處,尚有與門廊類似之柱,如有開口則為獨立圓柱。如為壁面則為半圓壁柱,上皆承托蓋盤,蓋盤之上則為圓拱圈,拱圈內為勳章飾,而所有位於大廳與其他空間相接之開口部亦都有古典形式之門罩處理。 大廳之上在外觀上為巴洛克風格之圓頂,鼓環(drum)部份為八角形,角隅部份為巨大之渦卷牛腿飾,正向之部份則為巴洛克武之拱圈,內為帕拉底歐式之分割為中央圓拱及兩側較小之方窗,圓拱之上為巨大之拱心石,而兩側則各有一對方體突緣短柱,柱頭為托次坎形式,鼓環之上之圓頂本體亦分為八角形。屋面分為八部份,各有牛眼窗處理,整個圓頂可以算是日治時期建築中最精緻富動力感的一個。 次要入口位於正向西面,亦有古典形式之門廊,門廊亦有八柱,左右三柱各成一組,由一根方柱及二根圓柱組成,中央為獨立圓柱。 柱式為托次坎形式,上接楣樑,楣樑上為額枋,額枋上為三槽石及小間壁,三槽石之下並有珠飾。三角形山牆處理則甚為簡單,內無裝飾,開眉形窗一座,挑簷之下與屋楣部份則均有珠飾處理。穿過門廊則為次入口,門罩處理與正門類似,但無勳章飾,其上則有小窗一座,由二根托次坎短柱分割,天花部份則為格子樑形式,亦作藻井處理。 次入口門廳之上原有高塔一座與主入口之圓頂形成一種不對稱之平衡,可惜於一九六O年代因龜裂被鑑定為危險建築而拆除。除圓頂之外,此棟建築其他部份採馬薩式屋頂,屋瓦為魚鱗形式,上開牛眼窗。 整座建築基本上為磚造,但已初步運用鋼筋混凝土。在開口部方面,則是外側以平拱處理但有凸緣柱之窗框,內庭以圓拱處理為多。除了二個門廳之外,有些法庭內亦有華麗之壁柱。 |